~臺東縣政府 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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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文者:臺東縣臺東市新生國民小學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07年1月5日
發文字號: 府人福字第1070004285號
速別: 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 如說明五
主旨: 貴校教育人員符合退休條件擬申請於107年6月30日退休者,請於107年1月12日(星期五)前函報退休意願調查表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107年1月4日臺教人(四)字第1060187340C號函辦理。
二、 教育部核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4條之1第1項所稱特殊原因,指有下列情事之一,並經服務學校證明不影響教學:
(一) 家庭突遭變故。
(二) 本人重大急症無法工作。
(三) 因系、所、科、組、課程調整或學校減班、停辦、解散,致無足夠授課時數或無授課事實者。
(四) 符合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3條第1項規定,且於中華民國107年6月30日退休生效者。
三、 教職員符合退休條件擬申請於107年6月30日退休(含107年2月1日退休案已送件者、原登記或曾變更登記107年8月1日退休者、曾撤銷退休登記者及新登記者),請於107年1月12日(星期五)前函報退休意願調查表(為講求時效,請一律發電子公文,調查表請申請人簽名後掃描做為公文附件,併傳送excel檔至承辦人信箱k1028@taitung.gov.tw)。
四、 本次調查退休生效日僅限107年6月30日,無其他日期可登記。下列事項請確實轉知欲申請人員審慎考量後,再行登記:
(一) 107年6月30日退休生效之案件,107年7月1日仍須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重新核定。
(二) 106學年度成績考核:選擇107年6月30日退休,因當學年度任職未滿1學年,應為「另予考核」。
(三) 107年年終工作獎金:選擇107年6月30日退休,因當年度任職未滿1年,須按比例計算,且不含7月份。
五、 檢附調查表1份。
※請符合退休條件擬選擇於107年6月30日當日退休人員,審慎思考後於1月11日下午四時前填妥表格送人事辦理